







一、全过程控制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全过程控制的工作重点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量、材料价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其现场变更签证单等内容进行监督控制。
(一)对于隐蔽工程量的现场确定。
1、基本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隐蔽项目,特别是在桩基工程、消防、安装等工程中,隐蔽工程所占的比重都很大,因此隐蔽项目工程的确定是否属实会对决算审核效果产生影响,如果对隐蔽工程缺乏完备、规范的现场签证手续,必将增加结算审核中施工方与建设方争议。
2、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对隐蔽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抽查隐蔽工程的程序和手续执行情况,对于不符合程序要求的隐蔽工程确认单,及时要求更正或否定。
3、牵涉到隐蔽工程,其工程量和用材质量、施工工艺必须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和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验收,并做好现场记录,该记录在审核工作底稿中存档。在跟踪审核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的现场确认可通过拍照录像,与监理、造价管理部门及建设部门相互配合、印证的方式确定工程量,从而取得较好效果。
(二)工程材料价格审核。
1、工程基建中材料价格确定要根据合同条款,有不同的确认模式。如果合同为统包价,跟踪审核主要以材料选择使用是否与合同承诺一致为目的。
2、合同以中工程材料以暂定价形式的,则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参与对与市场询价过程,避免因市场行情的变动或者由主管部门单一部门询价的行为,而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现象。
3、材料若为建设方自行购买,则要求对材料购买各环节内部控制的严密性进行监督,如有必要可对工程材料采用单独形式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三)工程变更签证的确定。
1、当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下,工程发生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和施工条件变更),均应签发工程变更联系单。
2、对工程变更签证,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内容及由此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书面形式报送造价管理人员,由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3、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发生,是否客观存在,审查重点为有无虚假设计变更,必要性造价审核主要审查变更是否因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和满足功能需求、设计存在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而发生的,是否是非变更不可的,通过必要性审核有利于发现施工单位是否通过变更施工方式和高价材料而获得高额利润的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全过程控制的工作重点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量、材料价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其现场变更签证单等内容进行监督控制。
(一)对于隐蔽工程量的现场确定。
1、基本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隐蔽项目,特别是在桩基工程、消防、安装等工程中,隐蔽工程所占的比重都很大,因此隐蔽项目工程的确定是否属实会对决算审核效果产生影响,如果对隐蔽工程缺乏完备、规范的现场签证手续,必将增加结算审核中施工方与建设方争议。
2、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对隐蔽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抽查隐蔽工程的程序和手续执行情况,对于不符合程序要求的隐蔽工程确认单,及时要求更正或否定。
3、牵涉到隐蔽工程,其工程量和用材质量、施工工艺必须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和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验收,并做好现场记录,该记录在审核工作底稿中存档。在跟踪审核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的现场确认可通过拍照录像,与监理、造价管理部门及建设部门相互配合、印证的方式确定工程量,从而取得较好效果。
(二)工程材料价格审核。
1、工程基建中材料价格确定要根据合同条款,有不同的确认模式。如果合同为统包价,跟踪审核主要以材料选择使用是否与合同承诺一致为目的。
2、合同以中工程材料以暂定价形式的,则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参与对与市场询价过程,避免因市场行情的变动或者由主管部门单一部门询价的行为,而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现象。
3、材料若为建设方自行购买,则要求对材料购买各环节内部控制的严密性进行监督,如有必要可对工程材料采用单独形式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三)工程变更签证的确定。
1、当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下,工程发生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和施工条件变更),均应签发工程变更联系单。
2、对工程变更签证,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内容及由此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书面形式报送造价管理人员,由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3、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发生,是否客观存在,审查重点为有无虚假设计变更,必要性造价审核主要审查变更是否因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和满足功能需求、设计存在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而发生的,是否是非变更不可的,通过必要性审核有利于发现施工单位是否通过变更施工方式和高价材料而获得高额利润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