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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大纲》第七编 元明之部19

作者:本站编辑      2025-12-01 22:00:57     0
《国史大纲》第七编 元明之部19

《国史大纲》第七编 元明之部19

《国史大纲》第七编 元明之部19

(三)陶瓷
陶瓷也是北方农民很早就发明的一种副业,唐代河南府有贡瓷,到了宋代,精美著名的陶业也多在南方。

河北定州的定窑,在宋代政和、宣和年间品质最好,南渡后称南定,不过也是北贵与南。汝窑、柴窑都在河南。只有昌窑(景德镇)在江西,龙泉窑、哥窑在浙江。

到了元明时期,最精美的瓷业,全部转移到了江南。
元代以浮梁磁局管控景德镇官窑(枢府窑)、民间窑口也是百花齐放,比如宣州、临川、南丰等窑口。
这一时期景德窑登顶全国制瓷中心,宜兴陶业则兴起与在万历年间。

(四)木棉
木棉虽在汉、唐时期传入中国并作为贡品,但并未在中国推广种植,民间也没有将其作为衣物原料的习惯,仅停留在 “稀有贡品” 层面。

宋、元年间,木棉种植技术开始传播,关陕、闽、广等地率先受益,百姓逐渐将其用于纺织制衣,木棉从 “贡品” 转变为 “民生作物”。

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朝廷在浙东、江西、湖广、福建设置 “木棉提举司”,专门管理木棉种植与相关事务,可见这些南方地区已成为木棉的核心种植区,种植规模足以纳入官方管理体系。

这些都是北方经济渐渐不如南方的显著特征。
也可能是由于优秀的人才都流失到了南方。
商业情况也是明显南方日渐繁荣,北方萎缩。

与地域条件限制有关的产业,比如茶叶均产于南方、盐以两淮为主。
交通方面也是南方水利越来越便捷,远超北方。

明至清代,全国经济重心彻底锁定长江下游与运河沿线,商业依托水路展开,南方经济优势持续扩大,北方与南方的差距不断拉大,这一格局贯穿明清且愈发明显。
明代:商业聚焦水路,经济向江南与运河集中
明代新增 “船钞”(针对水路商船的税收),说明商业运输已全面转向水路。全国设 7 处关键税关,均分布在运河与长江沿线,形成 “运河 + 长江下游” 的商业核心线路。
万历六年,南直隶(明代核心行政区,以明代陪都南京为中心,包括江苏、上海、安徽等区域)商税达一千三四百万贯,占全国四分之一。核心经济区集中在长江下游太湖流域,再通过运河将物资、财富转运至北方,构成 “南方生产、运河输送” 的格局。

宋代极盛的四川,元明时期经济地位剧跌,核心原因是全国经济重心转向江南与运河沿线,原有区域经济格局随运输通道变化而重构。

清代:南方经济优势进一步扩大
光绪十三年全国厘金(商业税)统计,南方各省税额约为北方的 8 倍;到光绪二十九年,这一差距扩大至 12 倍,南方经济的压倒性优势完全定型。

清代商业仍以长江下游与运河为核心,经济集中区域未发生根本变化,只是南北经济的悬殊程度进一步加深。
核心逻辑是水路交通决定经济分布
水路运输成本低、运量大,适合大规模物资(如粮食、丝织品、陶瓷、木棉)转运,明清商业转向水路是必然选择。

长江下游太湖流域农业发达(水稻、木棉)、手工业繁荣(丝织、陶瓷),运河则打通了南方与北方的运输通道,让江南物资能高效供应全国,自然成为经济核心。

北方缺乏南方的水运优势与产业集群,四川等传统经济区因脱离核心运输线路,地位下滑,最终形成 “南强北弱” 且差距不断扩大的经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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