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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收费站一司机喝一瓶啤酒驾车,自认为“没事”却仍是酒驾!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3-02 12:04:19     30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不管是什么原因

都不能成为酒驾醉驾的理由

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人

应该要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负责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可偏偏有不少人心存侥幸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期又有哪些以身试法的酒驾人员

酒驾案例曝光



男子讨薪未果 侥幸酒驾被查


 

      2月20日23时20分许,厦门高速交警在辖区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在同安收费站入口发现一辆闽A牌照面包车驾驶人诸某有酒驾嫌疑。经抽血鉴定,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0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诸某当晚跟父亲及工友5人,一起到同安的老板住处催讨去年薪资。欠薪的老板推托说明日再商议,之后邀请他们吃饭,席间诸某喝了两杯白酒。因为工友住址离饭店很近诸某便抱着侥幸心理便驾车送工友们回家,没想到被高速交警查获。在去医院抽血取样途中,诸某对民警说:“我会配合你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诸某对自己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诸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晚餐喝一瓶啤酒驾车,

自认为“没事”却仍是酒驾!


      2月25日22时12分许,厦门高速交警在辖区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在翔安收费站入口发现一辆贵F牌照小型轿车驾驶人燕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燕某当天傍晚5时许在家喝了一瓶啤酒,自认为酒气已散,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还是被测出酒驾。民警发现,同车随行的女士汪某有驾驶证,驾龄超过六年,只因是自觉驾驶技术没有男士好,便还是由燕某驾驶车辆,经过民警批评教育,燕某、汪某均认识到错误。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厦门高速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为了您和他人安全

请务必牢记

注意!注意!注意!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共同监督、举报

源丨厦门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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