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善一个主体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分担落实机制,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细化、分层分级落到具体人,确保出了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2
落实两个责任
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督促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3
贯穿三个主体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贯通协同、责任一体落实,形成工作闭环,促进企业精准防控风险,实现责任主体末端发力、保障食品安全终端见效。
4
抓好四项工作
重构工作基础: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配套制度,打牢制度基础;及时更新调整包保干部,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夯实人员基础,进一步完善数据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运维机制,加强数据管理,筑牢数据基础。
建立完善督导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加强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衔接,推动包保督导、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信息共享。
重塑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动态管理机制,整合运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示范创建、督查检查和宣传培训等手段,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落细。
审核:原静静
校对:成石
责编、制作:樊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