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实现了大规模跃升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截至2025年9月,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17.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今年前三季度,风光发电量合计达1.73万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的22.3%。
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新能源发展也遇到了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挑战,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的转变。为此我们出台了《指导意见》,旨在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如何准确理解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答:区别于传统的单纯考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发展模式,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要求在新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前后”集成、新能源产业链的“上下”集成。通过全方位的集成融合,提升新能源发电的可靠替代能力,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从而降低对电力系统的依赖程度,实现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指导意见》中将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归纳为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三个方面,并分别提出政策举措。
如何实现新能源非电利用的集成融合发展?
答:一是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提升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控制和自平衡能力,发展新能源弱并网和离网制氢。二是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科学规划绿色氢氨醇产业及输运基础设施,推动绿色氢氨醇在煤化工、冶金、航运等领域应用。三是利用地热能、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等多种方式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挖掘并发挥热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
下一步将如何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落实?
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贯解读,支持各地积极有序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并从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角度对此类项目予以支持。国家能源局将总结推广典型项目先进经验,持续推动电力调度和市场交易认证机制的优化完善,推动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时期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政府投融资 #专项债 #项目申报 #新能源发展 #能源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实现了大规模跃升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截至2025年9月,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17.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今年前三季度,风光发电量合计达1.73万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的22.3%。
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新能源发展也遇到了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挑战,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的转变。为此我们出台了《指导意见》,旨在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如何准确理解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答:区别于传统的单纯考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发展模式,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要求在新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前后”集成、新能源产业链的“上下”集成。通过全方位的集成融合,提升新能源发电的可靠替代能力,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从而降低对电力系统的依赖程度,实现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指导意见》中将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归纳为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三个方面,并分别提出政策举措。
如何实现新能源非电利用的集成融合发展?
答:一是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提升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控制和自平衡能力,发展新能源弱并网和离网制氢。二是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科学规划绿色氢氨醇产业及输运基础设施,推动绿色氢氨醇在煤化工、冶金、航运等领域应用。三是利用地热能、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等多种方式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挖掘并发挥热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
下一步将如何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落实?
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贯解读,支持各地积极有序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并从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角度对此类项目予以支持。国家能源局将总结推广典型项目先进经验,持续推动电力调度和市场交易认证机制的优化完善,推动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时期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政府投融资 #专项债 #项目申报 #新能源发展 #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