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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营公司《安全日历》2023年2月9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2-10 04:57:05     38

2023年2月

9

星期四

农历正月十九

气象及日历:

时刻警惕

常抓不懈

安全生产

思想放松

管理松懈

今 日 主 题

实时要闻-大视野

北营公司加强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公司要求各单位加强相关方资质和人员信息的审核,并办理相关的复工审批手续,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下图为北营轧钢厂组织入厂相关方进行对“五清五杜绝”“四不放过”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全员闭卷考试,要求考核不合格人员禁止上岗。

安全名词解释:



班组安全生产考试题(系列十)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3、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4、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警示录:

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执法案例

案例10:四川省广安市某天然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年4月19日,四川省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落实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表中规定2月份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危险化学品储存与装卸等培训,但实际未开展相应培训;3.部分新员工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抽查发现有新员工培训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也未重新进行教育培训和考试,便进入生产岗位。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广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

学习园地

   一安全小常识: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来源:广东消防全媒体

二、法律法规大讲堂:

法释〔2022〕19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情形之一,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等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犯罪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供 稿:北营安全环保部

编 辑:马骥

审 核: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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