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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又有75名酒司机被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2-07 14:41:01     40

1月30日-2月5日
蚌埠交警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严防元宵节酒驾醉驾肇事肇祸

行动中
共查处酒后驾驶75起
其中饮酒驾驶42起
涉嫌醉酒驾驶33起

市区典型案例曝光



驾驶人:余某亮
驾驶车辆:皖CDW3**
呼气数值:277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孟某伟
驾驶车辆:皖C567**
呼气数值:206/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张某成
驾驶车辆:二轮无牌摩托车
呼气数值:155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宋某波
驾驶车辆:皖CBN7**
呼气数值:153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丁某坤
驾驶车辆:皖CH60**
呼气数值:141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于某
驾驶车辆:皖CBN7**
呼气数值:141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谢某波
驾驶车辆:皖CXL9**
呼气数值:120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扈某贵
驾驶车辆:皖CG68**
呼气数值:106mg/100ml
两轮摩托车
涉嫌醉驾

驾驶人:杨某涛
驾驶车辆:无牌两轮摩托车
呼气数值:105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周某
驾驶车辆:皖CWC4**
呼气数值:96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乔某飞
驾驶车辆:皖M068**
呼气数值:95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张某和
驾驶车辆:皖CF07**
呼气数值:90.6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常某
驾驶车辆:皖CRX7**
呼气数值:86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黄某伟
驾驶车辆:浙JL02**
呼气数值:73mg/100ml
两轮摩托车
饮酒驾驶

驾驶人:齐某波
驾驶车辆:皖CQ66**
呼气数值:67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郑某
驾驶车辆:皖CZ1Y**
呼气数值:58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李某华
驾驶车辆:苏E0W9**
呼气数值:44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魏某涛
驾驶车辆:皖CTH2**
呼气数值:39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汲某祖
驾驶车辆:皖C642**
呼气数值:33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董某群
驾驶车辆:皖CMU0**
呼气数值:33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王某耀
驾驶车辆:皖C126**
呼气数值:32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陈某涛
驾驶车辆:浙J7Z3**
呼气数值:26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计某明
驾驶车辆:浙J5L7**
呼气数值:23mg/100ml
饮酒驾驶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困倦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注意 
春节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酿成惨祸。

◆ 1月22日(正月初一)18时16分许,张某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87mg/100ml)小客车,沿安徽省六安市境内X038线行驶至霍邱县白莲乡西河村马桥队路段时,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造成3名行人死亡。

◆ 1月25日(正月初四)2时18分许,成某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79mg/100ml)小客车(核载6人,实载4人),沿山西省太原市境内西仁线行驶至青阳河村路段时,先后碰撞道路东侧防护栏和道路西侧树木,造成车辆起火、车内4人全部死亡。

◆ 1月27日(正月初六)1时46分许,张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87mg/100ml)小客车(核载4人,实载3人),沿陕西省延安市境内210国道行驶至1026公里加238米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小客车上3人全部死亡。

酒后驾驶车辆极易肇事肇祸,蚌埠交警始终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将持续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聚餐聚会时要及时劝阻酒后开车,共同抵制酒驾醉驾,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来源:蚌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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