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工作流程\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n注册登记:\n用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选择“梯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点击“立即前往”登录办理。\n自主评价:\n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n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n信息确认:\n省科技厅组织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n名单公示:\n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每15日公示一批),在省科技厅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的由省科技厅组织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处理。\n入库公告:\n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n入库企业集中抽查:\n省科技组织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n二、政策咨询指导\n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工作,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的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省科技厅设立专门业务咨询机构,做好企业信息填报、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n三、工作要求\n(一)各相关企业应积极与所在地的科技部门联系,开展网上自评工作,同时将自评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给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企业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参评资料提交工作。\n(二)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要认真对企业“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况进行查验,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为准或参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数据。\n(三)省科技厅将按照《通知》要求,在公示前组织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对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n(四)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应于10月12日前完成入库申请企业资料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