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把酒水产品找商家直接变现,这是1.0阶段这种方式是最为粗浅的方式,也是很多酒企的生意雏形。这种生意的根本是大量生产主流价位带产品,然后直接“大仓转小仓”到商家处(配以较大的利益刺激或二次利益刺激),最终实现变现。现在很多区域酒企的仓库中都躺着几百个死去的条码,大部分都是此阶段的“功劳”(但不要认为只有中小酒企这么干,而是那个时候基本上所有的酒企都这么干,老窖和五粮液的几千个条码主要都是这个时代诞生的)。这个阶段的生意根本上还是比拼产能以及招商能力,毕竟当时是需求爆发时代,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快速满足市场需求,谁就能获得规模化的可观的生意。当然,此阶段也诞生了很多业务层面的百万富翁,因为只要能够搞到“条码”,并在厂家生产,或者是帮助厂家进行全国化招商,将会获得极大的利益刺激。这种方式在当前的酒水行业依然存在,但是主要都是在“大厂”,尤其是酱酒品类崛起。但是这毕竟不代表先进“生产力”,任何品类下,品牌化都是必然趋势;如果酒企还停留在这种运营方式的话,想必你的生意现在非常困难,毕竟很不合实际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