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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热力公司通知、鹤岗市推行不动产继承登记行政见证遗嘱备案制度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5-13 23:05:28     6

热力公司关于用户办理报停和交纳热费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你好!从即日起热用户可以办理2024-2025年度用户报停、恢复供热和当年热费交纳等相关业务。
      办理用户报停可以到:
      1.市热力公司一楼客服大厅→现场办理;
      2.关注“鹤岗市热力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网上办理。
      服务电话:3422110、6113110
 
鹤岗市热力公司
2024年5月13日

万隆热力公司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您好,我公司供热期结算于2024年6月1日闭合,闭合当日可以缴纳2024-2025年度热费及办理用户报停等其他相关业务。

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在8:00-16:00之间拨打客服在线服务电话6194110、6192110为您解答相关业务服务,感谢您对万隆热力公司客户服务和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

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鹤岗市万隆热力公共平台”,以便随时获取供暖相关信息,为您的用热安全保驾护航。

鹤岗市推行不动产继承登记行政见证遗嘱备案制度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动产继承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规范不动产继承登记流程,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借鉴先进地市经验,推行不动产继承登记行政见证遗嘱备案制度,以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继承管理,提高登记效率,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一方面,有效规范了不动产继承登记流程,提高了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遗嘱纠纷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纷争。 
市民在办理遗嘱备案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立遗嘱。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出具行政见证遗嘱备案证明,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这一步骤的完成,意味着遗嘱备案正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时,只需出示行政见证遗嘱备案证明,即可快速完成继承登记,避免了繁琐的公证和诉讼程序。
鹤岗关于“520、521”特殊日期办理结婚登记公告
即将迎来”5·20、5·21”这个甜蜜又特别的日子,鹤岗市民政局为更好满足婚姻当事人特殊日期办理结婚登记需求,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引导群众错峰有序办理登记业务,请广大群众提前电话预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1、男女一方或双方鹤岗市户籍;
2、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黑龙江省的内地居民(非鹤岗户籍),需提供鹤岗市本地有效居住证;
3、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所需材料
1、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现役军人提交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注:以上为初婚申请材料;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或出具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还需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及预约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5·20、5·21”只是人生中普通的一天,在此呼吁结婚新人理性看待结婚登记“好日子”,只要双方相亲相爱,每天都是“良辰吉日”,同时倡议结婚新人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摒弃天价彩礼,树立简约的婚庆理念,反对婚宴餐饮铺张浪费,积极践行文明节俭婚事新风。

来源:鹤岗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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