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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豪庭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5-08 17:59:05     1

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赣1127破1号

江西豪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0日作出(2024)赣1127破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江西豪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上饶汇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江西豪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6月8日前,向上饶汇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联系人:郭乐盈1777039613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豪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豪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定于2024年6月14日9时30分在余干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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