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盘锦市大洼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笔试考试已于2024年4月27日结束,现将笔试考试成绩及面试情况公告如下。
01
笔试成绩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情况详见附件1。
02
面试安排
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8: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并抽签。
考场:盘锦市大洼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红海滩大街49号
03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 经对报考盘锦市大洼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人力资源岗位63.8分,财务岗位44分。
2.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2024年盘锦市大洼区水务集团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要求,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 各岗位面试入围人员情况(详见附件2)。
5. 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04
面试要求
1. 面试人员进入考点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2. 考生面试当天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作为其面试顺序号(抽签确定),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携带的通讯工具要关闭后放在指定地点,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3.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 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 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分。听完分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面试室。
05
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将在大洼区水务集团一楼公示栏和大洼区水务集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天。最终拟聘用人员将在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大洼区水务集团一楼公示栏公示。
06
考生须知
1. 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2. 所有面试人员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签到、抽签,面试顺序由抽签结果决定。因个人原因影响面试工作进程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 严禁陪考人员进入考区内,面试结束后请考生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喧哗、逗留。
4. 考生应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07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27-6872688,9:30—11:00/14:00-17:00(工作日期间)
附件1:大洼区水务集团招聘合同制员工笔试成绩.xlsx
附件2:大洼区水务集团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08
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信息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www.lnl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09
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
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11
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交流,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全额事业编制(高中岗位及党校岗位为非义务教育编制,其他岗位为义务教育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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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附件1:桓仁满族自治县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1).doc
2.附件2.桓仁满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2)(1).xls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2020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pdf
5.附件5.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1).doc
6.附件6: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