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辰鑫佰乐福新农贸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5日作出(2024)湘11破2号民事决定书,裁定受理永州市辰鑫佰乐福新农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5日指定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管理人。现通知永州市辰鑫佰乐福新农贸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吕静15574966782
刘洋18274616494
申报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帝王广场7栋3楼。
申报所需资料:身份证明、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委托他人申报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按手印,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特此公告。
永州市辰鑫佰乐福新农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30日


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
一人为人|势单力薄
二人为从|相辅相成
人和人为众|众志成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