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给群众创建良好平安的出行环境,春节期间,黄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涉酒驾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严管路面交通秩序。
1月27日晚,黄江大队在黄江镇辖区设卡查酒驾,查获1起酒驾行为。
当晚21时47分,执勤人员遇到一辆粤E小型普通客车迎面驶来,例行对司机曾某例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驾驶人曾某是酒驾行为,依法对驾驶人曾某,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驾驶人曾某交代,当日18时许,自己在塘厦镇龙背岭村朋友家聚餐时喝了啤酒,由于对自己过份自信,认为只喝了一些啤酒,没有醉意,能将车驾驶回到佛山住处,加上现在又是春节,错误以为交警不会出来查车,于是就自行驾驶粤E小型普通客车回佛山,行经黄江镇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黄江交警提醒: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写意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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