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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白酒喝红酒,百色一17岁在校生聚餐后和“电驴”一起“醉倒”路边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4-27 19:35:35     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很多驾驶人以为这个“车”是指机动车

其实不然

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

这个时候驾驶车辆(含非机动车)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轻则人伤财损

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一名17岁的少年

“醉驾”骑行电动车

结果倒在了路边......

4月2日02时48分许,百色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在右江区东洲大道某小区路段,一辆电动车侧翻在路边,有一名伤者倒在路边不醒人事。值班警员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一同前往处置。

在现场民警看到,电动车驾驶人满脸鲜血地躺在路边,神志不清,其未戴安全头盔,鞋子被甩到一边;而在离驾驶人的前方不远处,一辆蓝色电动车侧翻在地,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在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搬上救护车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梁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

 民警调取周边监控视频看到,事发前涉事电动车在辅道上行驶时,晃晃悠悠行驶了一小段后,径直撞向路边倒地。

现场勘查结束后,值班警员来到医院,抽取肇事者梁某的血样,后经专业司法机构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53.26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调查,因驾驶人梁某驾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梁某颅脑损伤,曾一度进ICU里救治,所幸目前梁某已脱离危险,正在接受恢复性治疗。

  4月18日,梁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据悉,梁某今年17岁,是一名在校生。事发当天晚上梁某应邀朋友的生日聚会在学校附近的大排档用餐期间喝了白酒和酒足饭饱后,又与朋友相约到酒吧喝酒。在驾驶租来的电动车去酒吧的途中,因酒精发作,驾车撞向路坎倒地,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
最终,民警对梁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要求家长和孩子作出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的承诺;并依法对其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若违反规定,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小科普

1. 未成年人能驾驶电动车吗?

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骑电动车上路”。但实际情况是,尽管达到了法定的驾驶电动车的年龄,但电动车车速快、稳定性差,孩子判别危险能力不足,而且没有经过正规的交通规则学习,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 未成年人饮酒危害多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饮酒不仅会对肝、胃等器官造成伤害,还会对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此外,酒精往往是犯罪行为的催化剂,意识不清、情绪激动极可能诱发诸如斗殴、抢劫等犯罪行为,一旦发生,刑罚无可避免。

3.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人员发生剐蹭,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电动车本身稳定性差,驾驶人饮酒后因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4.家长须知

家长应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违法驾乘各类机动车,共同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不可触碰酒驾这条“红线”

莫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同时,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请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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