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天津市宁河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4-24 2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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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宁河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区供销社深化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天津市宁河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财务人员4名。天津市宁河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为天津市宁河区供销合作社所属社有独资企业,代表天津市宁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本级社有企业。公司坚持以服务城乡居民为宗旨,依托供销系统日用消费品、农资农服、农产品销售、物资回收四大网络体系,服务辐射全区城乡和甘肃榆中、河北承德、唐山等地,为城乡消费者的生产和生活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岗位职责:按照区供销社相关规定对企业财务、资产、统计工作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财务管控体系,统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效配置和管理财务资源,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企业投融资规划、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预算、纳税申报和各种财务报表等工作。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沟通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善于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认同供销社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勤勉尽责,敢于担当,廉洁从业。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不良行为记录。4.心理和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选聘岗位工作任务的需要。无不良嗜好。1.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7.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及家属存在与选聘岗位相关业务(或可能存在业务竞争、有损于本企业利益的)不得参与相关岗位的选聘;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正式聘任1.聘期。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三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聘期内年度考核或聘期届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8日24:00止。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发至区供销社劳动人事科邮箱nhxsldrsk@163.com。报名者需要提交:报名表、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可打印)、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电子文件、近期一寸证件照的电子文件。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选聘方有权取消应聘资格。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电话信息。3.我们承诺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使用不做他用。此次未应聘成功人员的资料,将收入区供销社备选人才库保存,恕不退还。天津市宁河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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