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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啤酒起诉鸟苏啤酒侵权,鸟苏对被判侵权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4-20 16:51:00     23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20年,市场上出现与乌苏啤酒近似的红罐装500毫升啤酒,叫“鸟苏”。“鸟苏”啤酒的“鸟”字,“点”笔划用缩小的“闪电”图标代替,与乌苏啤酒中文商标只有一“点”之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乌苏”诉“鸟苏”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的审理情况:法院判决“鸟苏”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8万元、消除影响,鸟苏公司停止使用“鸟苏”字号。

“鸟苏”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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