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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回顾 | 利润高昂的白酒行业如何通过商标策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4-19 18:55:34     4

Advance China IP Law Office

 知识产权专题活动持续来袭 

“第二届快消品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峰会”近日在北京举行,来自行业协会、快消品企业、知识产权专家学者等400余位嘉宾和主流媒体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快消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趋势、新思路和新方法。

华进分享

黎叶  华进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主题演讲环节,华进律师事务所主任黎叶围绕“白酒行业:赋能品牌价值 贵在商标保护”话题展开分享。

图 | 商标注册的“攀登之路”

以“商标确权”为切入点,他表示,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注册被驳回通常是因为《商标法》的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和第三十条,此时就需要制定全面的商标驳回复审诉讼策略,这是一条“艰难但可行”的攀登之路。例如:提出商标不近似抗辩/商品不类似抗辩/商标具有知名度/进行不混淆抗辩;对引证商标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无效宣告申请、异议申请;与引证商标注册人洽谈购买;丰富使用证据、提高商标显著性。

聚焦到白酒行业,他围绕“荷花酒业”的一系列商标获权及维权案件展开分析。他提到:法律之所以设置商标异议、无效程序,就是因为商标注册程序存在信息不全面、审查存在主观性等问题,需要通过商标异议、无效给与在先权利人充分救济。

曾经,河北中烟公司以“某南春荷花”与其在先注册商标“荷花”构成近似为由,对诉争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此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二:其一,“荷花”作为固有词汇,使用在第33类酒商品上是否缺乏显著性;其二,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本案中,法院在判断引证商标与诉争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时,综合考虑了涉案商标的显著性、知名度、商品关联性以及消费群体等因素对混淆可能性进行判断,继而认定引证商标与诉争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此外,由于酒类产品因利润高昂,一直都是侵权假冒的重灾区。如果企业遇到仿冒产品,可借鉴以上八点主要措施进行维权打假。

活动现场

在此,华进由衷感谢业界同仁及合作伙伴们多年来对我们专业团队的关注、认可与支持。希望今后能在各类知识产权互动交流活动中,切实帮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汲取更多力量,也期待华进的专业团队能为更多相关领域工作者带来思维的碰撞。

未来,华进将始终秉承着“共创智慧财产 助力科技创新”的使命与“客户至上、专业为本、合作共赢、创新卓越”的价值观,不断深耕IP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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