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醉”不容恕!青海公安依法拘留一名酒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3-25 13:12:33     20

“喂,派出所吗?我昨天下午开车路过一巷道时,被一醉酒男子堵车无故殴打,请你们处理一下……”3月18日上午9时许,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哈拉直沟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某报警,称在3月17日18时许,其驾驶车辆在巷道行驶时,被一醉酒男子拦停并强行拉开车门上车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开展调查工作,在查明案情事实后,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师延某传唤至办案区接受询问,但在证据面前,师延某以酒醉为由拒不承认其酒后无故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再次前往事发地点开展走访证人和调取监控等取证工作。最终查明,3月18日下午6时许,哈拉直沟乡某村村民师延某酒醉后在该村一巷道中碰到正在驾驶车辆经过的王某某,后强行拉开车门,上车对王某某进行辱骂和撕扯,在被在场的村民拉下车后,师延某又对王某某进行追打。

为严厉打击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面对师延某的“零口供”,互助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师延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师延某已送往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下一步,哈拉直沟派出所将继续以“平安互助”建设工作为抓手,严厉打击酒后闹事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感。

互助公安提示:打架斗殴,轻则构成治安违法,重则构成刑事犯罪,醉酒不是寻衅滋事的理由,在此奉劝各位酒汉,请保持冷静,多一分克制,少一分冲动,切莫意气用事,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今日编辑 | 刘畅
本文来源
 互助公安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