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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申报首批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生产单位星级评价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3-24 10:58:47     8
各啤酒工坊、工坊啤酒厂及相关会员单位:
为规范工坊啤酒行业发展,保护工坊啤酒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中国酒业协会于2021年4月完成“工坊啤酒及英文及图形”注册,并按照T/CBJ 3201-2019《工坊啤酒及其生产规范》 内容要求,发布“工坊啤酒及英文及图形”使用管理规则,并于2024年3月发布并正式实施 T/CBJ 3304《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实施规则》团体标准。
为更好的服务工坊啤酒生产企业及相关会员单位,规范行业发展,切实做好工坊啤酒证明商标认证工作,根据2024年度中国酒业协会工坊啤酒专业委员会(以下称“工坊啤酒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即日起面向行业广泛征集首批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生产单位星级评价的申请。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证与评价申请受理条件与受理范围
㈠申请者限定为啤酒工坊、工坊啤酒厂或工坊啤酒商标持有人。
㈡申请者须依法取得从事开展工坊啤酒生产相关的资质及许可证明文件,并符合T/CBJ 3304《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实施规则》团体标准(附件1)第6.1部分“认证与评价申请”要求的相关内容。
㈢认证与星级评价受理范围包括工坊啤酒产品认证,啤酒工坊、工坊啤酒厂的星级评价。
㈣申请者以自愿为原则,提交其产品认证,或产品认证加生产单位星级评价的申报材料。申报内容及表格参见《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申请书》(附件2)。
㈤申请认证者须为中国酒业协会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㈠填报申请书:申请者须按要求填报《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申请书》。申请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仅须填写 《工坊啤酒产品认证申请书》;申请工坊啤酒产品认证和生产单位星级评价,须填写《啤酒工坊/工坊啤酒厂星级评价申请表》两部分。申请书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规格为A4制式,无需另附封面。
㈡材料提交: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扫描件于2024年5月1日前提交至中国酒业协会工坊啤酒专业委员会。
㈢资料初审:申请文件提交后,工坊啤酒委员会将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者资料初审意见,并反馈申请通过或补充材料的修改意见。
㈣缴纳申请费:申请通过后,申请者将接收到工坊啤酒委员会出具的申请通过证明,并于接到该文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费缴纳程序。收费标准见委托认证机构出具的《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收费规则》(附件3)。
㈤产品申请费用按单次申请收费,仅限一个申请者主体,不限申请认证的产品数量;星级评价费用的标准仅使用于一个申请者主体。
㈥申请费缴纳完成,视为受理成功,进入认证和评价审核实施流程。
㈦为普及工坊啤酒证明商标推广工作,对首次通过星级评价的啤酒工坊/工坊啤酒厂单位,根据中国酒业协会会员单位级别给予收取年度“星级评价管理费”的优惠政策,免收首次认证和评价的申请费用,同时提供业务指导和传播推广服务,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三、工作流程
㈠认证与星级评价工作流程包括申请与受理、现场检查(含认证现场检查、产品品评和生产单位星级评价)、产品检测、认证决定、监督、再认证、扩大认证范围、获证后管理等环节。
㈡具体工作实施办法详见T/CBJ 3304《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实施规则》团体标准。
㈢认证与评价周期
1.资料审查:5月5日-5月10日
2.材料修改与补充:5月5日-5月20日
3.资料评审:5月5日-5月31日
4.现场检查:6-7月,以各地集中评审计划为准
5.批准与注册:现场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工本费等相关费用的缴纳,颁发相关证书和星级标牌。
6.产品认证证书和生产单位星级标牌有效期均为3年。
㈣委托认证机构:中国酒业协会工坊啤酒专业委员会授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进行首批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生产单位星级评价工作,并对通过认证和评价的单位授予认证证书。
㈤相关培训:根据认证及评价工作安排,工坊啤酒委员会及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农食事业部将于4月上旬组织工坊啤酒认证与评价工作的解读与培训,请有意开展该业务的单位积极参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中国酒业协会工坊啤酒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尤 贺 彭 岳
手 机:18513291015  18678666742
邮 箱:beer@cada.cc
申报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路3号楼三层中国酒业协会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联系人:张树仁
手 机:15901529607
邮 箱:zsr@cqm.com.cn
附件1:附件1 TCBJ 3304-2024 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实施规则.pdf
附件2:附件2 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生产单位星级评价申请书.doc
附件3:附件3 工坊啤酒产品认证与评价收费规则.pdf
中国酒业协会工坊啤酒专业委员会
2024年3月21
责编 /于雪莲 
美编 / 娜仁托娅
校对/ 尤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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