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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公告|钦州市玉明年年丰仓储有限公司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3-20 11:04:09     1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钦州中院”)于2024年3月14日裁定受理钦州市玉明年年丰仓储有限公司(下称“年年丰公司”)预重整,同日指定钦州市玉明年年丰仓储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为实现年年丰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年丰公司的基本情况

年年丰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登记机关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钦州市钦州港鹰岭作业区[广西石油(钦州)有限公司正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667005213W,法定代表人:王兵,注册资本:2008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为广西钦州恒源石化有限公司,出资1987.92万人民币,持股99%;丁维二,出资20.08万人民币,持股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年年丰公司资产情况

纳入本次年年丰公司重整的财产范围为年年丰公司名下的土地(1宗,土地面积为10.8613公顷)、建(构)筑物(22项)、机器设备(16项),具体实物以厂区现存实物为准。

年年丰公司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等其它财产不纳入本次年年丰公司的财产范围。

经年年丰公司预评估上述资产总金额为人民币50,904,717.00元。评估结果以最终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本招募公告仅作为邀请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磋商的基础,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关于年年丰公司的资产状况仅供参考。有关尽职调查、投资模式选择、投资意见、投资风险等事项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合法的投资模式。

3.本次招募接受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报名并参与遴选,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需提交确认投资主体的证明材料以及联合报名协议。

4.报名者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5.经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分别与其就投资模式、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拟订、报价、债权清偿等事项进行谈判磋商,报钦州中院后确定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将列入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并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6.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招募行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为现实年年丰公司重整后恢复生产经营的目标,意向重整投资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重整投资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与年年丰公司现有资产价值基本匹配的投资实力。

四、投资人报名及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4月3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禾田信息港4号楼14层1406号房,联系人:陈杰,电话:18877700037。

2.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者出具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

(3)报名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上述报名材料请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

(二)保证金

报名者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临时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缴存期间,保证金不计息。除中选的报名者外,临时管理人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15日内无息退还。

(三)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可以随时自行尽职调查。

2.需要临时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先报名成功后签署保密协议。

3.公告已经披露的事实,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

(四)投资方案的提交

1.提交投资方案的时间: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在2024年4月10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三份)。逾期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2.投资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金额和付款期限;

(2)职工安置方案;

(3)经营方案;

(4)有利于重整的其他方案。

(五)投资人的遴选

1.投资人遴选方式

临时管理人将在钦州中院的指导监督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遴选工作。在遴选过程中,各意向投资人均公开其投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投资人。

2.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需在收到临时管理人的确定投资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向临时管理人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无论任何理由拒绝签署投资协议或未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即丧失投资人资格。临时管理人有权重新遴选投资人。

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年年丰公司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投资方案,但其报价中的投资金额、付款期限不得劣于投资方案,也不得放弃投资。否则,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履约违约金收归为破产财产,不予退还,且视为该投资人自动放弃投资人资格。

(六)其他

1.在年年丰公司清算阶段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投资人无须重复报名,原报名材料继续有效。

2.如果重整计划草案因年年丰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或者钦州中院不批准的,临时管理人将无息退还给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

钦州市玉明年年丰仓储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3月18日

来源:钦州市玉明年年丰仓储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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