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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选机构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具备相关资产评估资质;
(二)须为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评估机构;
(三)参选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实践经验;
(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六)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七)参选机构同意先行出具评估报告,并在清算资产集中分配时支付报酬。
二、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一)《参选函》(详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详见附件3)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2)
(四)参选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参选机构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承诺书(详见附件4)。
4、参选人业绩(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服务方案
(1)参选人基本情况;
(2)参与本次项目人员的资质、团队分工(简历重点强调年龄、学历、证书、破产清算工作经验。提交的名单必须是最终办案的团队名单。一旦选定,总负责人和项目执行负责人及骨干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针对该项目服务方案及相关建议。
6、参选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注:参选人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三、参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人应制作参选文件一式贰份,需进行密封,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参选人信息及正副本字样。
(二)选聘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7时前
(三)接收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西路50号万科翡翠天地(六街区)商办楼806/814;
联系人:曹律师 联系电话:13512567866
联系人:訾律师 联系电话:13685165062
四、参选人须知
(一)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
(二)两年内与伊来福公司存在服务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与选聘活动;
(三)参选人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鉴于本案为强制清算案件,需要参选单位垫付相关费用。
五、评选
徐州市伊来福工程机械有限公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选函
徐州市伊来福工程机械有限公清算组:
我单位承诺如下:
1.参选人将按选聘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参选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选聘文件,完全理解选聘文件内容及要求。
3.与本选聘有关的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参选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表
1、报价价格
本案报价人民币 整(小写: 元)。
2、经费保障
本单位愿意垫付前期工作费用。
参选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格式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公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附件4
承诺书
参选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稿单位:江苏海京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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