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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错过!深圳专业展会场租资助、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现可申报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1-31 20:55:47     0

深圳市商务局启动

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专业展会场租资助、

培育期资助两个项目的申报工作

网络填报时间为

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9日18:00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
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2023年专业展会场租资助、
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等
两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根据《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深商务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商务局现启动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专业展会场租资助、培育期资助等两个项目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深圳市商务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补贴资金。本次项目申报的网络填报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9日18:00;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3月1日17:30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请书
4.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5.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1-12月专业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请书(范本)
6.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3年7-12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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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也将申报条件

以及支持标准整理出来

供大家参考

2023年1-12月
专业展会场租资助项目









01.
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单位需为展会场租合同签署及发票抬头单位);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单位未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申请本项目资金的不得同时申请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奖励项目、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国际性会议资助项目;

5.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1.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专业展馆指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等三个展馆)的专业展会。

2.在2023年1-12月期间实际举办;

3.专业展会指在固定或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由主办者组织、若干参展商参与,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的行业,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通过展示促进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推广、技术交流的社会活动(展销会除外)。

02.
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的场租给予2元/㎡/天的补贴,15万㎡以下的展会补贴上限为3万㎡,15万㎡(含)以上20万㎡以下的展会补贴4万㎡,20万㎡(含)以上的展会补贴5万㎡

2023年7-12月
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









01.
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单位需为展会场租合同签署及发票抬头单位);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单位未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培育期资助期间不得同时申请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奖励项目、专业展会场租补贴项目;

5.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1.项目为新落地我市的展会项目,要求在我市专业展馆(专业展馆指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等三个展馆)举办,且办展面积超过1万㎡;

2.项目属于“20+8”产业布局专业展会(专业展会,指在固定或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由主办者组织、若干参展商参与,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的行业,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通过展示促进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推广、技术交流的社会活动)。

3.项目举办时间需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区间内,且首次在深举办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之后。

02.
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支持标准为按展会项目实际发生场租的25%给予连续三年的培育期资助,每个展会每年资助上限50万元,三年累计资助上限150万元



信息来源 | 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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