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查处整治行动不是一天两天了
交警也总是不断地劝导大家
可偏偏有些人就是 心存侥幸
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相约喝啤酒吃烧烤 “组团”酒驾被查
2024年1月8日,盱眙县交警大队在同一地点10分钟内连续查处3起酒驾违法行为,巧的是,这3名当事人竟然是一起聚餐的朋友。
当日凌晨,盱眙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零点行动”时,发现一辆轿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满脸通红,言语间有明显酒气吐出。民警取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吹气检测,吹气结果为73mg/100ml。正当民警准备将王某带回中队处理时,一前一后又来了两辆轿车,逐一检查发现驾驶人夏某、秦某均喝了酒,酒精含量分别为43mg/100ml、42mg/100ml。
在现场,民警发现三人在相互交流,关系紧密,经询问得知,三人系朋友关系,于1月7日22时许,在该县穆店镇维桥街道喝啤酒吃烧烤,一直到1月8日0时许,烧烤店要关门才离开,后又相约到王某家继续聊。出了烧烤店,三人觉得没有多远,又认为没喝多少酒,便抱着侥幸心理各自开车上路了,结果三人全部被交警查获。

下面
淮安交警将近日查获的
酒驾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01
时间:1月9日
地点:春晖路玉龙路交叉口
姓名:王某某
车牌:苏H16XXX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226mg/100ml

02
时间:1月9日
地点:楚州大道盛世豪庭西门附近
姓名:郝某
车牌:苏H6***8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165.9mg/100ml

03
时间:1月5日
地点:101县道老盱马路与马三线路段处
车牌:鲁JN***6
违法人姓名:晋某伟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168mg/100ml

04
时间:1月7日
地点:老盱马路7公里路段处
车牌:苏H5***B
违法人姓名:穆某玉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197mg/100ml

05
时间:1月6日
地点:淮安区淮宝路
车牌:无牌
违法人姓名:徐某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79.3mg/100ml

06
时间:1月8日
地点:盱眙县305县道燕子窝路
车牌:苏LB****
违法人姓名:孙某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340mg/100ml

07
时间:1月9日
地点:金湖县黎城街道九里花园北门
车牌:苏HB6***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违法人姓名:崔某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41mg/100ml

08
时间:1月9日
地点:344国道与331省道交叉路口
车牌:苏HA6***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违法人姓名:柏某基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38mg/100ml

09
时间:1月9日
地点:金湖县健康路与黎城路十字路口
车牌:苏HB2***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违法人姓名:付某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60mg/100ml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
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这些危害都应知道
一、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四、易困倦
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醉”与“罪”相连
“驾”与“家”同重
淮安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切忌任性而为之
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 | 乐行淮安
编辑| 罗梦婷 组稿| 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