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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相府酒业外塑形象、内修素质·每周一学·2024年第一课|安全基础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1-11 22:08:25     13

安全基础知识

主讲人:崔国强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 3 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4.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5.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督人不在场不动火。

6.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7.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训练。

三清、四无、五不漏:三清—厂房清、设备清、场地清;四无—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8.不安全行为: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撤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堵塞。

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配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有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

不安全装束:操纵旋转设备时带手套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11 月 1 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内容

(一)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八大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审核 : 原静静

校对:成石

责编、制作:樊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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