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内冬季道路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凌海交警大队严厉打击“酒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名酒醉驾司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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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3年12月11日21时30分,凌海巡特警大队在青年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在马路中间来回“画圈”行驶,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下,并联系交警大队凌河中队民警。凌河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而且当时正值高中放学时间,该驾驶人的驾车行为非常危险,当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检测结果为285mg/100ml。后经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4.60ml,属于严重醉驾行为。经了解,驾驶人由于生活不如意,在饭店喝了3斤白酒,结果被民警查获。交警部门对该驾驶人处以吊销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酒驾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02
案例二
2023年12月18日9时29分,凌海交警大队八千中队民警巡逻至红大线附近,发现一辆无号牌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民警怀疑该驾驶人有酒驾行为,立即将其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交警部门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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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3年12月7日10时2分,凌海交警大队光辉中队民警巡逻至大养线附近时,发现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执勤民警怀疑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对其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由于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交警部门对其处以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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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3年12月8日13时7分,凌海交警大队光辉中队民警巡逻至兴闫公路附近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执勤民警怀疑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将其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由于驾驶人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交警部门对其处以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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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2023年12月10月10日10时33分,凌海交警大队西北中队民警巡逻至郭缸线附近时,发现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执勤民警怀疑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将其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由于驾驶人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2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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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2023年12月11月13时56分,凌海交警大队凌河中队巡逻至二中路口处时,发现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民警怀疑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对其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由于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交警部门对其处以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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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2023年12月14日10时25分,凌海交警大队八千中队民警巡逻至石羊线附近时,发现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民警怀疑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将其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此外,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交警部门对其处以合并罚款17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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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2023年12月8日10时44分,凌海交警大队西北中队民警巡逻至朝锦线附近时,发现一辆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执勤民警怀疑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将其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持有D证。交警部门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准驾不符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凌海交警大队提示您,冬季行车一定注意跟车距离,雨雪天气会大大影响到车的刹车系统,而且酒后驾车会使驾驶人反应迟钝,容易发生较大的交通事故,所以为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驾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