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203破1号-6
2023年4月23日,本院根据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2破申24号及(2022)鄂02破申24号之一民事裁定,立案受理债务人湖北锐德钢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根据湖北荆山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0月27日出具《湖北锐德钢制品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14日湖北锐德钢制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审定数为16427350.56元,负债总额审定数为74961711.76元,所有者权益审定数为-58534361.20元,资产负债率为456%。2023年11月21日,湖北锐德钢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无异议债权金额为65115946.49元,且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本院认为,债务人湖北锐德钢制品有限公司资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可能,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8日裁定宣告湖北锐德钢制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