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琼0271执2563号
申请执行人三亚新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琼0271执2563号。
执行依据:(2019)琼0271民初8783号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37819459F,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
法定代表人:顾耀兰,该公司董事长。
执行标的: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284534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20%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举报电话:0898-88866154(王法官)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