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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征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12-11 18:24:59     15

黑龙江省征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金控”)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11亿元。龙江金控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管理等功能,全资控股拥有黑龙江省征信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独资二级子公司,三级及以下控股公司30余家,现有员工近千人。

黑龙江省征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江征信”)成立于2023年1月,为龙江金控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主营业务涵盖:企业征信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等。在贯彻落实龙江金控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基础上,公司具体承接省级地方征信平台运营及后续建设工作,并将破解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确定为公司和平台的主要工作方向。公司将通过对包括地方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在内的各类数据资源和政策资源的整合利用,充分发挥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价值和作用,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在不断完善我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过程中,持续优化地方信用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招聘部门岗位及数量


各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作风严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与应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业务操作水平,有较强的业务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者一般应具有与申报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经历、经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6.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职务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简历筛选、线上测评、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上述环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填写《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承诺栏“承诺人签名”处用碳素笔签名,扫描后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命名“姓名+报名岗位”上传至邮箱ryzphljcredit@163.com。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完整的《应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内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

(2)相关资料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成果、学信网查验证明及重要成果奖励等);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张A4纸上排版);

(4)过往相关经历证明资料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14日24时。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2)应聘者应保证简历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简历筛选

报名成功后,根据任职资格和职位要求筛选简历。通过首轮筛选的应聘者进入线上测评环节,届时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简历筛选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线上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环节的应聘者,需统一参加线上测评。测评时间及方式届时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者收到短信后务必按照短信提示的时间节点回复是否参加测评。未回复短信者,我们将以电话形式确认,若电话未能接通,视为放弃测评机会。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者收到短信后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我们将以电话形式确认,若电话未能接通,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各环节评价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背景调查及体检

我们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应聘者应提供近半年的体检报告,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终选及录用

经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确定选聘人选,发送录用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五、薪酬福利待遇


我们将为录用人员提供与员工业绩、能力相匹配的市场化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广阔的业务平台和职业发展空间,具体薪资水平面议。

六、工作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号。

七、其它事项


(1)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或有误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3)应聘者一旦被录用,须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等事项,由本人妥善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征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孙女士 0451-88116742、徐先生 0451-87192926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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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岗位需求表

附件2 :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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