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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西藏幸福家园投资建设集团招聘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12-04 21:51:03     15
一、企业简介
西藏幸福家园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为“商业二类”区管国有企业,地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甲竹林镇沃拉居民委员会10号。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土地整治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
(三)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自愿服从公司规章及有关配置安排;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五)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已作出结论未过影响期,已过影响期,需要原单位出具工作鉴定;
(六)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五、集团公司招聘总法律顾问1名
(一)任职资格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能够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西藏工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党的民族政策,政治合格、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个人信用记录。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 
      5.长期从事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熟悉金融、资本市场行业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海拔地区环境,具有在藏工作三年以上的意愿。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任职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政务处分及行业处分。
(二)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效服务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障企业合法合规发展。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列席党委会、董事会有关会议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3.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企业法律及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制度。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公司经营决策意向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5.负责法制宣传与合规培训工作,研究公司经营所涉相关行业及地区的主要法律制度文件,及时向经营管理者宣贯,提高公司依法经营意识和管理水平。
  6.参与起草、审核、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审查、修改、会签重大经济合同,监督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提出专业法律意见;组织编写公司业务相关的格式合同、有特殊要求的业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等合同文本;审核、管理公司各部门流转合同和重要文件、授权委托事务,参与重大项目中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应对分支机构的合同审核需求;参与公司特殊业务的合同谈判;负责商标、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等事务的管理,组织应对知识产权侵权事宜。
  7.推动公司总部和下属分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分支机构处理法律事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企业及下属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指导下属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组织考核下属分支机构法治、合规管理的开展情况,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8.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类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方案等进行内容和质量审核把关。
9.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10.总结日常工作经验,提出相关优化或改进建议;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薪资待遇及福利
(一)薪资待遇按集团公司薪资待遇执行;
(二)试用期合格后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公司实行双休制,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同时享有产假、带薪年休假等福利。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1)
2.应聘人员须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3.本次招聘面向区内外国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将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工作经验业绩、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报考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箱:357650871@qq.com。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命名。报名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不含)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如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可延伸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面试地点为西藏幸福家园集团,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以后续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1.体检地点及时间。此次体检采取“就近就便”原则,应聘人员自行前往我区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居住在区外的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居住地三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请在接到拟录用通知后3日内完成,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2.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4.政审。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最终拟聘用人员,在集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及相关人事手续;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公司人员聘任流程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意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调岗或降级处理,调岗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刘红 17389038603;0893-7394485
(二)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未尽事宜,以公司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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