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就《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等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0667
电子邮件:spxfpbzc@samr.gov.cn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2023年11月22日
1.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报批稿).pdf
2.饮食加工设备 电动设备 面团辊轧机(报批稿).pdf
3.饮食加工设备 电动设备 行星式搅拌机(报批稿).pdf
4.意见反馈表.doc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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