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设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开立银行一般账户,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降低资金成本,根据相关政策规范文件精神,湖南军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所属企业新开设银行账户进行比选。现拟定银行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开立一般户银行。
二、比选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7:00。
2、比选文件提交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19号湖南军粮集团中栋3楼361室,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杨薇,联系电话:13808490410。
三、邀请比选单位范围说明
根据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开立一般户银行拟进行公开比选。
四、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比选的银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并在新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比选程序
1、比选银行按照比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比选资料。比选过程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现场拆封各银行报送的密封资料,所报送资料及密封封口处均需加盖公章;
3、并包括以下比选资料:
(1)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2)银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声明;
(3)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承诺书(函);
(4)新开设银行账户的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①服务费用(跨行、跨省转账手续费、函证费用、U盾费用等服务费用),②存款利率(含协定存款利率等),③每日支付限额,④每日支付笔数限制,⑤在绥宁地区设立分支机构,⑥对集团贡献。
六、比选组织及确定评选结果
1、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新开设银行账户比选工作,新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派财务负责人参加。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财务管理部2人,军粮放心粮油公司1人,监督部门1人:由纪检审计部委派;
2、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分,结果当场公布,得分最高者中标。
湖南军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部
2023年11月17日
